不是靠我們外面的努力,而是靠靈裡生命的自然流露
羅馬書八章9-10節強調,我們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,所以不再屬於肉體,而是屬於靈。許多基督徒常常覺得自己太過屬肉體,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。聖經清楚告訴我們:「你們不在肉體裡,乃在靈裡。」因此,我們要相信聖經的話,不要被自己的感覺或觀念欺騙。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不再屬肉體,而是屬靈的人。這樣的內住不只是暫時的停留,而是讓神的靈在我們裡面居住,徹底佔有我們的內心。當我們讓神的靈完全掌權時,律法義的要求就會自然而然地成就在我們的生活中,不是靠我們外面的努力,而是靠靈裡生命的自然流露。哈利路亞!我們不再屬肉體,乃是屬靈!
可是我們常失敗怎麼辦?是在肉體?
當我們感覺自己失敗,覺得仍在肉體裡,這是我們的經歷,但不代表我們的真實身份。羅馬書八章九節說:「你們不在肉體裡,乃在靈裡了。」這是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,是神對我們的宣告。
然而,我們仍會經歷失敗,這是因為我們還在學習如何「照著靈而行」。羅馬書八章四節說,律法義的要求會「自然而然」成就在那些「照著靈而行」的人身上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焦點不是在對付肉體,而是在學習更多地向內住的靈敞開,讓祂在我們裡面居住、掌權,從而自然而然地活出基督的生命。
當我們經歷失敗時,不要灰心,而是回到靈裡。怎麼做呢?
承認自己的無能: 承認我們靠自己無法不犯罪,這是回到靈裡的開始。
宣告基督在我們裡面: 即使失敗,我們仍要宣告:「基督在我裡面,祂是我得勝的力量!」
轉向靈: 呼求主名,讓祂的靈在我們裡面得著更多的空間:「主耶穌,祢來掌管我!祢來作我的生命!」
操練靈: 不僅是在聚會中,更是在日常生活中,隨時轉向靈,多與主交通。
失敗時,我們的感覺告訴我們仍在肉體,但聖經的話說我們「不在肉體裡,乃在靈裡」。因此,我們要選擇相信神的話,持續轉向靈,讓基督更多地居住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不再被肉體牽制,而能活在靈裡。這就是我們在經歷中的得勝之路。
神的X光片:律法
律法的真正功用:顯明罪而非除去罪
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羅3:20
律法不是救恩的途徑
許多人誤解了律法的目的,以為只要努力遵守律法就能得救。但保羅清楚地告訴我們:沒有一個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。為什麼?因為律法的功用不是使人得救,而是叫人知罪。
X光片能清楚地照出你的骨折、腫瘤或其他疾病,但X光片本身不能醫治你。你不會拿著X光片說:「只要我多照幾次X光,我的病就會好。」同樣的,律法只能顯明我們的罪,卻無法除去我們的罪。
律法像神的探照燈,照在人內裡最深處。人若不照著律法,就以為自己「還好」;但律法一來,罪就顯出形狀。這不是律法造成罪,而是讓罪顯露。就如X光不能製造骨折,卻能顯明骨折的真相。
今天我們若失去律法的光照,就容易自義;若僅高舉恩典而忽略律法,就會落入糊塗的信仰。真正的恩典,是在律法的光中看見自己完全不能,而轉向基督。
讓神的X光照進來
你上一次讓神的話照你,是什麼時候?
你是逃避光,還是迎向光?
神的光不是為了讓你羞愧,而是要你得醫治。